1、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复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2、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复试考查的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检等方面。具体要求按《湖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执行(附件3)。复试考查项目全部由复试专家小组组织。
3、各学科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品德作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合格(180分)且体检合格者才具有被录取的资格。
4、充分发挥学位点、导师在录取工作中的自主权,各学科及导师在录取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与审查,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定向就业比例原则上要达到60%以上。
6、我校2018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7、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外,我校2018年不接受其他在职人员报考,其他拟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25前将完整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性质以及所在工作岗位的证明。
2018年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学校*低控制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