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学生进入我院学习。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行为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公开公平,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