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考要求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考生于3月15日-4月9日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ks/)进行网上报名,4月12日(星期四)到校进行现场确认缴费,4月13日(星期五)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和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的报名无效。
3、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补报和修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院校。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院校的录取志愿。
第十二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根据考生文化测试与职业技(潜)能测试成绩总和,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经单独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文化测试或技(潜)能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时,原则上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考生于4月18日--4月24日,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查询预录信息,5月12日可查询正式录取信息。也可电话咨询:0731-58520170、52518613。
第十七条 凡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当年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另外,学校还设有“爱心传承基金”、“壹援基金”等。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单独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