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考生,在相关理论科目达到国家线分数要求前提下,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4号),依照专业及方向分布,采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的权重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由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复核小组确定的成绩作为复试的终成绩,并依据总成绩权重比例计算总分,根据专业分布及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及予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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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与复试计分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