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以上办法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审批后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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