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果由研究生工作处及时通知考生。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湖南理工学院物电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成绩的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