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学院根据以上办法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审批后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湖南理工学院数学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