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卢先明
副组长:张国云
成 员:黄光荣 张剑桥 唐课文 李丽荣黎振强陈建军
周次保杨厚均 汤卫根陈文红万长林孙明保
李宏民 周从山丁跃浇李 武刘 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研究生院,黎振强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监察处、巡察督查室、研究生院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谢贵辉
成 员:黄光荣张剑桥唐课文李丽荣黎振强江五元
(三)各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