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制定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各专业按考生的复试(或加权)成绩排序,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00%的差额比例确定待录取名单,进入待录取名单的考生与可招生博导进行双向选择,确定终拟录取名单。
3、可用招生计划数:工程博士定向1人、学术型博士4人;可参加复试人数:工程博士2人、学术型博士5人。
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工程博士及补报申请考核制招生复试6月26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