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用招生计划数:非定向3 个,定向7 个;参加复试人数:非定向4 个,定向16个。
2.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类别分别按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 的比例确定待录取名单。入围待录取名单的考生与博士生招生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终录取结果。规定 时间内未能双向选择到导师的考生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多出的招生计划从剩余生源中顺延 录取,直至完生计划。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在录 取时招生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