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立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领导和组织博士招生的资格审核及考核工作。
(2) 学院设立博士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以下简称“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3) 按照学科或专业设立博士招生专业考核小组(以下简称“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当年招生的相应专业博士导师组成,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并给予考核成绩。
(4) 招收原则:优秀的个人素质和突出的科学研究潜质。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华南理工大学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除此之外,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建筑学 | 西安培华学院 | -- | -- |
建筑学 | 河南郑州汽车美容维修培训学校 | 2.5 | -- |
建筑学 | 常州工学院 | 5 | -- |
建筑学 |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五年 | -- |
建筑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建筑学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收原则:优秀的个人素质和突出的科学研究潜质。二、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