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流程以及材料寄送请参见《华南理工大学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2、学院资格审核
(1)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
(2)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A、通过; 、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C、不通过),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3) 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学院资格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4)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资格审核结果后将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随后将审查及复查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将终的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反馈各学院。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5) 取得学校审核A 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学校审核B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为C 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3、学院专业考核
(1) 每个专业考核小组必须由5 位及以上博导组成(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若考核时少于5 位成员参加,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
(2) 考核时间:2018 年4 月
(3) 考核形式:面试、笔试
(4) 考核形式内容:
本阶段主要针对申请者的英语应用能力、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①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对申请者进行英语口语及应用能力测试,应用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撰写摘要、翻译等,不提供参考书和考试范围,测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②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是决定申请者是否被录取的关键环节,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
A、科研计划书(占总成绩的40%)
申请者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8000 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科研计划书撰写的质量由考核小组按百分制进行评阅。
B、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占总成绩的60%)
由相关专业教授和博导组成的专业考核小组,重点对申请者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每位申请者考核时间约30-40 分钟左右,要求申请者准备10-20 分钟的PPT 向专业考核小组即面试专家组报告,PPT 内容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部分第一条要求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报告。专家提问约10-20分钟。
面试专家根据申请者的专业综合能力报告及面试情况,对申请者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科研素质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
每位申请者综合能力考核得分为科研计划书得分与综合能力面试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
◆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得分80 分以上者,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视为合格;
◆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得分在60 分-80 分者,博士招生专业考核小组无法判断其综合能力是否达到要求的,博士招生专业考核小组可以要求申请者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才视为合格。专业笔试内容参考考生在华南理工大学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所选定的考试科目确定。
◆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得分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
(5) 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专业考核结果并结合体检等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资格,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期限为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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