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督查工作。
2.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3~5人),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参与招生的同志参加,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过程监督。
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5-7人(博导人数比例应在2/3以上)组成,考生所报考导师应为该生所在复试小组的成员。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录音或录像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2018年河南理工大学春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