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8〕740号文件要求,我校教务部门将于9月25日开始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请各学院实时更新迎新系统新生报到各项数据,以保证新生学籍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2.按河科大招〔2018〕10号文件要求,对在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中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工作认真的学院,学校将给予奖励,即每查出1名假冒学生,学校奖励1000元;对复查工作不认真、经举报查出问题的学院,按照经举报取消学籍人数的10倍以上减少招生计划,同时学校将追究新生辅导员及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责任。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各学院要抓紧时间按照河科大招〔2018〕10号文件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项工作,并于9月28日18时前,将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报告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点:开元校区图书馆306室)。
招生就业处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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