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含公示)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奖金发放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负责。
2、各等级名额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拟定并报批,结合学院资助计划、参照院长办公会意见确定。
3、家庭贫困认定由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负责,参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学生进行必要资料填写并上交。
4、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予以配合。
5、原《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同步作废。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
2018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评选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