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招学生:各类考生成绩(档案分,含录取加分及艺、体考成绩)与对应类别二本控制分数线比较,根据比较系数整体排队,参考入学后表现确定候选对象;
(2)单招学生:各类考生成绩采用学院认定的单招录取成绩并排队,参考入学后表现确定候选对象;
(3)获奖学生:对口升学新生,在中职就读期间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入学后学校予以奖励。奖励对象占用高招(单招)奖励名额,对多次获奖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获奖学生主动申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者,予以一等自强奖学金;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者,予以二等自强奖学金;获得省级二、三等奖者,予以三等自强奖学金。
(4)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2018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评选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