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今年学院单招计划为1640人,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33个,考生分3个类别:A类:应届高中毕业生;B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往届毕业生;C类:与我院签订中高职衔接合作培养协议的中职合作班的考生。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元/年)1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330460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9550603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3050605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33046006模具设计与制造33050607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4550608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互联网营销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JAVA互联网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金融管理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酒店管理3304600
备注:①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C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C类分开录取。
②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8年新收费文件执行。
2.特长生招生计划
①学院招收体育特长生12人,需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合作班除外),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比赛,根据比赛成绩根本给予不同比例的学费减免。
招生项目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或排球健美操田径武术或跆拳道项目人数222222
报考条件: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比赛获得县市级个人、团体前三名,地市个人、团体前六名或省级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六名等条件之一的特长生可报考,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②学院招收艺术特长生12人,需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合作班除外)。
招生项目舞蹈声乐播音主持表演项目人数6222
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并有舞蹈(民族、古典、拉丁、爵士)、声乐(美声、民族)、播音主持、表演其中特长之一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我院单独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采用机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潜能等综合内容,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特长生还须参加专业测试。
2. 考试、测试时间:
时间安排地点4月13日(周五)8:30—17:30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可自助完成,详见学院招生网说明)。学生事务大厅(学生公寓6栋一楼)4月14日(周六)7:00—8:00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学生事务大厅(学生公寓6栋一楼)8:30—18:001、机试(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英语)2、下午:特长生专业测试本校,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3、考试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4、考试说明:所有考生均要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方式为机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潜能等综合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提交考试结果后,通过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分。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
第十三条 基本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C类分开录取,录取人数依据总报名参考人数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预录名单,从4月16日开始分批公布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7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6、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场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8年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七条 根据学院《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成绩优异者可享受自强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2018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