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5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56个,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侦查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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