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2日,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湖南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且达到我院公安专业报考的面试分数线者,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公政治[2018]19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表可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或我院网站http://www.***/首页“公告通知”栏或招生就业栏查询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报考考生下载政治考察制式表格后,填写本人及家人相关信息后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接受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考察实施机关”为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察审核机关”为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
政治考察时,考生填写政治考察制式表格须注意:a.经历从小学起填报。b.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2018年湖南警察学院常见政治考察的时间和内容有变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