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培训人员学习结束后应在所在学院(或学工部)以讲座形式进行学习汇报,学院应及时报道讲座交流的信息;培训人员提交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学习总结,填写《教师进修、培训报销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后到人事处办理登记及报销手续。
2.对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报销其培训学费,其它费用个人自理。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计划(同步培训、网络直播讲座和在线点播培训)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教师网络培训课程报名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河南工业大学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课程考核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