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日期之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研究生处,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除应届硕士毕业生之外的所有其他拟录取考生必须在6月15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可提前到研招办领取;
3.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公示.doc
2018年河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