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按照“分数优先”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3.若生源充足,经省教育厅同意,学校可以追加招生计划。
4.旅游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中如果选择“航空服务及高铁服务就业方向”,需要在入校后进行面试选拔,选拔基本条件: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身体匀称,容貌姣好,脸部无明显疤痕 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3月23日18:00前,在省招办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须在3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我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表格详见“河南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并到校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我校汇总后经教育厅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免试录取。
6.培养费用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如政府对高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校按新标准统一执行):
(一)学费:
理工类专业36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800元/生/年。
7.相关事宜
1.我校严格遵守单招考试和录取的工作机构、人员和时间、地点分开制度。严格按照单招章程中的录取规则,严格录取流程,规范操作,确保录取有规、退档有据。坚持淘汰、择优录取,及时向省招办上传录取数据前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告录取淘汰率。
2.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20日前,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3.我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制作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内容严格遵循省招办审核的信息一致。坚持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及时公示未被录取的考生。
4.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本年度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8.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9.监督机制
1.严格有关规定。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号)要求,严格单独考试招生程序,切实规范考试报名、招生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和公示行为,强化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和高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进一步提高测试和笔试的组织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确保考试录取公平。
2.加强监管和违规查处。校纪委(监察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设立单招工作监督电话,接受对我校单独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举报。对单招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已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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