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876
第六条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专科院校
第九条 2018年我校将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018年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