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在我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3.在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
4.省外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
(二)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
(三)考生报名程序
1.2017年12月10日8:00至1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2.2017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行政大楼一楼)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领取报考卡:接受报名材料的审查。
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招考试文化课实行网上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缴交),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12月22日前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考生须使用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
4.2018年4月13日至14日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省外中职学校毕业且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5.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6.学历审核意见(毕业生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往届考生和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8.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来琼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报名前可到我校实地参观或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对我校进行了解后,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应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要准确完整,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而造成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
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我校的2个相近专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7.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报名工作程序
1.2017年12月登录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具体时间以考试局通知为准)
2.2017年12月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时间以考试局通知为准)
3.2017年12月10日至13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发放报考卡
4.采集考生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的电子相片;
5.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6.2018年4月13日至14日发放《准考证》。
(七)报名资格的审查
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就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对达到录取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将其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招生就业办公室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八)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我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4.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 期2018年4月15日时间及科目8:30-10:00语文10:30-11:30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11:40-12:10专业理论测试14:30-17:30职业技能测试地 点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5.考务组考试工作方案
主考:符勇校长
副主考:陈立丽副校长、林昭华副校长
巡考:陈桄平处长、各学院院长、韩霜
纪检:陈柳茜
成员:黎娇雁、符春桂、邓名浩、康莹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专业技能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保密、评分、统分工作;负责制定专业技能测试考核标准、成绩的测评和登记;负责考点布置等宣传工作、考场布置和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及统分员的安排,负责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处理考试工作中的各项事务。
6、我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加强报考资格的审查,落实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名册、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免考免试审核材料等必须严格审核签字确认。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务等要求,认真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我校选聘教学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科学命制试题;试题的命制按照秘密级的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九)成绩公布
省考试局在4月底前将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下发至我校,我校将于5月5日前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考生成绩。
(十)录取工作
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7日前完成,6月1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专业分类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并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已被录取并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十一)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1.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