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的范围:
1.转专业适用于除通过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录取、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以外的在校一年级学生,且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在同一校区;
2.除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国际旅游学院本学院内专业间可以互转。其他专业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校另行规定;
3.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生由于实际招生人数或学校办学条件等原因需要由学校调整专业的,由学校统筹调整。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二)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2.技能和已修课程等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3.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专业大类)前20.0%(含20.0%)以内;
4.学生所申请转入专业在招生时的科类(文史或理工)应与学生参加高考时报考的科类一致,或高考选考科目应符合转入专业科目的要求。
2018年海南大学招生热点问题系列十四:转专业范围与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