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校际交流,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文件(附件15)的通知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校际交流,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文件(附件15)的通知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校际交流,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文件(附件15)的通知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校际交流,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文件(附件15)的通知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校际交流,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文件(附件15)的通知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1.各相关学院应按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若一个学院有多个学科门类,应按每个所属门类分别填一张表),将符合条件的2018级研究生按照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农学、文学、医学、艺术学、哲学等10个学科门类认真填报《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报送研究生处(工作部),由研究生处(工作部)按文件规定对初试成绩或综合排名按全校同一学科门类学生进行排名后,确定奖励名单。
2.确定名单后,由研究生处(工作部)在网上进行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按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附件8)并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对申报同学资格进行核查,并在表中填写学院意见汇总后,将《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送研究生处(工作部)(办公楼323室)。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附件8)并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对申报同学资格进行核查,并在表中填写学院意见汇总后,将《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送研究生处(工作部)(办公楼323室)。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附件8)并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对申报同学资格进行核查,并在表中填写学院意见汇总后,将《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送研究生处(工作部)(办公楼323室)。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附件8)并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对申报同学资格进行核查,并在表中填写学院意见汇总后,将《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送研究生处(工作部)(办公楼323室)。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附件8)并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对申报同学资格进行核查,并在表中填写学院意见汇总后,将《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送研究生处(工作部)(办公楼323室)。
2018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吴旭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