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人数、标准:海南大学普通全日制,人事档案在校,无固定工资收入在校研究生,10人,奖励标准8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新入学的研究生,博士重点考察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重点考察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2)对二、三年级的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现象。
(3)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者优先考虑;
(4)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具体档次排名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5)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海南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学校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三)材料报送
1.《海南大学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0) 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2.《海南大学2018年度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获得者汇总表》(附件11) 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3.学生个人书面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在校期间德、智、体等方面表现及所取得的成绩、个人志向,如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写明家庭情况等)。
4.学院打印并盖章的上学年成绩单。
5.五寸彩色生活照(背面注明学院、专业、姓名)。
6.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如学院核对后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018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吴旭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