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月8-10日学生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给学院。
2.10月10-18日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纸质材料审核,提交相关材料给研究生处(工作部)。
3.10月18-24日研究生处(工作部)审批。
4.10月25-27日学院、学校核对并进行学校公示。
5.10月30-31日上会讨论,将奖、助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资助单位或设奖个人审批。
2018年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吴旭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