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按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2.复试资格审查
3月23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在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北楼)306室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携带学校规定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包括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在读大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及心理健康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请凭合格证进行复试报名,以便确定复试分组和复试时间,复试报名的同时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凡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未复试报名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3.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行参加体检,体检由南校区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复试专业课笔试
3月24日下午14:30~16: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参加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地点:南校区,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5.专业综合复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参加专业综合复试,同时必须携带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5日至26日。面试采取抽题作答的形式。面试分三组进行:
专业综合测试学术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组:3月25日8:30-18:00;
专业综合测试全日制专业硕士组:3月25日8:30—18:00;26日8:30-18:00;
外语测试组:3月25日8:30-18:00。
每个面试小组的考生按报名先后确定复试顺序号,再按顺序号依次从复试试题库中抽取1道题目(后一位在前一位作答时抽题),准备8-12分钟,然后进场作答。考生完成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之后,即依次参加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
6.按照学校规定及学院情况,学院成立专业课笔试组、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组、外语测试组、大学阶段学习综合表现材料评定组、现实表现及心理健康材料审定组5类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