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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办法和奖学金

2018年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办法和奖学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21:30:00 解决时间:2019-01-30 16:17

满意答案

四、拟录取办法和奖学金

1、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3、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奖学金按相应比例分配一、二、三等奖学金。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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