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6日前,上报公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2)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9日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考生跨学院申请参加调剂复试的,3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3)3月21日,学院根据一定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3月24-26日,复试。
(5)3月30日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