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SCI四区及以上或《通信学报》或《电子学报》或《电子与信息学报》或《中国科学:信息科学》(中英文)上发表论文且署名第一单位为湖南大学,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指见刊、在线提前发表,出具指导教师签字的录用通知也可视同为发表。
2.获得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技术大赛、北斗杯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源创杯创新创意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二等及以上等级奖获得者(一等奖认定前两人,二等奖认定前一人,并有本院指导老师签名确认的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