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相等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面试成绩采用规格化计算;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2018年湖南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专业综合面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