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贷工作分为首贷和续贷两项。首贷是指在校生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和曾申请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本年度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是指在校生曾申请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在本年度继续申请。
1.各培养单位告知首贷研究生须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并填写《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见附件5),组织续贷研究生填写《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见附件6),各表格一式1份,于10月12日报送研究生院。
2.各培养单位告知申贷研究生,于10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在贷款申请选项中提交申请(申贷研究生要认真填写贷款原因或续贷声明,字数控制在150-200字左右,贷款年限为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3年,学住费不超过12000元,生活费填写0元)。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好本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研究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咨询电话:0371-22663211
联系邮箱:jzdgl@vip.***.cn
附件:1.河南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
2.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预测额度汇总表
3.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首贷申请表
6.河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
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5日
2018年河南大学开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办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