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若有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将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再有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根据初试专业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