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所有申请者均须满足学校、学院规定的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其中由计算机工程系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按3:7的比例分别由“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与“学业成绩”评选办法产生终学生推免人选名单,每位同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申请。计算机工程系本科生推免分为“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两个专业独立选拔,不同专业之间推免名额不共享。
二、 对于申请按照“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办法推免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60%的学生可以进入预选名单:
1、获得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主办的“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中国自动化学会主办的“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与“中国机器人大赛”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励的学生(本系学生不分专业皆可);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两人,获得二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一人,具体有效人选由指导老师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2、获得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由教育部教科技发展中心主办的“全国高校物联网创新大赛”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励的学生(本系学生不分专业皆可);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两人,获得二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一人,具体有效人选由指导老师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3、在CCF推荐期刊或会议、ESI-ComputerScience期刊、ESI-Engineering期刊、《中国科学:信息科学》(中/英文版)、《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通信学报》、《自动化学报》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署名第一单位为湖南大学的学生(以上述期刊的正式录用函或邮件,以及论文指导老师的签名确认为准)。
三、 对于进入“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预选名单的学生,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排序,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推荐人选,所产生推荐名单总人数按照上述“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指标数的120%确定,并注明其中按序替补候选名单。如符合该类评选办法条件的学生少于分配指标,多余的名额划归“学业成绩”评选办法学生推免名额;如符合该类评选办法条件的学生多于分配指标,按照排序择优选拔,不占用“学业成绩”评选办法的学生推免名额。
四、 对于申请按照“学业成绩”办法推免的学生,进入预选名单的具体要求为:按照“智能科学与技术”和“物联网工程”2个本科专业,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前50%的学生可进入“学业成绩”办法预选名单。
五、 上述“学业成绩”办法产生的预选名单,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从高到低依序进入推荐名单。按照该办法所产生“学业成绩”推荐名单总人数按照本系分配“学业成绩”指标数的120%确定,并注明其中的按序替补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