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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办法

2018年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6 14:27:00 解决时间:2019-01-2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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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总分排名相同,则学术型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课、数学、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定顺序,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列。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满分140分)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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