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2、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由我院各学科组织,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4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凡未经过学院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1)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包括阅读外语文献,翻译相关资料等。(20分)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40分)
3)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实验操作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测试。(70分)
4)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心、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测试。(10分)
4、分组原则:根据二级学科和参加复试人数的情况组成如下6个复试组。
化学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分析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物理化学、无机化学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生物化工、化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化学药物化学
每个复试组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本专业的学科责任教授和教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组分成三个小组,即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小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小组,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小组。
5、面试要求和评分方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要求对每个考生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学院提供DV录影机,各学科做好录影、录音工作,并保存原始录影、录音材料备查;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情况采用现场提问的方式,并在相应记录栏目中尽可能详细记录,记录人须签名。
2)现场独立评分,改动之处应由评分人本人签名,保存评分记录,后综合评分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综合评语应经过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给出。
6、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或者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