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并含有加权平均成绩及专业排名情况等信息。(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2.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外语口语测试录音,专业综合面试有书面记录等)及保存等工作;院复试监督小组参与本院复试监督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拟录取办法及奖助体系
1、拟录取办法:初试加复试总分之和,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复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总分高者,名次优先;在复试总分和初试总分都相同的情况下,英语分高者,名次优先;在前三者总分都相同的情况下,数学分高者,名次优先。
2、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低于84分不予录取,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的考生不予录取,总分低于144分不予录取。
3、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按学校要求只能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并取得学位。
4、2014年起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所有985、211高校推免生及985高校考生享受硕士研究生高奖学金,其他高校推免生享受不低于二等奖学金。余下指标,按所有总分排名在学校给定的指标内分级评定,具体方案以学校公布的终方案为准。
5、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10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其他事项
1、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时间:3月23日:本校考生体检
3月24-27日:外校考生体检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流程:参见研究生院官网相应通知
2018-3-14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前应缴纳复试费(网上支付)。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