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只接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校外调剂,申请调剂者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湖南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
本院只接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校外调剂,申请调剂者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湖南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限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00)和法律硕士(法学)的,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可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此专业。
申请调剂者,请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申请,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另行安排复试,择优录取(调剂复试名单和时间另见法学院网站通知),在资格审查时递交《湖南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法学院提供)。
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校、内外),需要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后,登录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
申请调剂者,请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申请,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另行安排复试,择优录取(调剂复试名单和时间另见法学院网站通知),在资格审查时递交《湖南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法学院提供)。
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校、内外),需要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后,登录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
(1)上述计划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本学制为3年。
(2)湖南大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分为定向、非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转户口和个人档案,学校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培养计划与全日制专业学位一样。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奖助政策、住宿安排等方面的差别明显。是否参加非全日制的调剂复试,由考生自愿申请。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流程和安排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南校区医院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流程和安排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南校区医院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八、录取办法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分高的优先录取;初试成绩相同的,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参加了湖南大学法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合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此次硕士复试。若复试成绩合格,则可直接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按相关政策优先录取。
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或笔试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或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或笔试低于40分者将不予录取。
若学校增加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的招生指标,则从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本)本科是理工科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中选拔。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分高的优先录取;初试成绩相同的,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参加了湖南大学法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合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此次硕士复试。若复试成绩合格,则可直接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按相关政策优先录取。
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或笔试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或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或笔试低于40分者将不予录取。
若学校增加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的招生指标,则从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本)本科是理工科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中选拔。
九、其他事项
2018年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