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总分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专业课笔试低于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校外调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