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申请条件、学术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审核程序、通过标准、考核办法、录取办法(含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申诉机制等具体方案。
2、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教授组成。
4、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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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8年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