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规则:按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往届普通文理科和对口类考生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二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2、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鼓励优质生源基地考生报考我院。
3、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类别内顺延进行补录,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再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2018年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