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生录取通知书。
2. 本人身份证。
3.个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登记照片12张(蓝底)。
4.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5.个人高中纸质档案(高考档案凭我院入学通知书到当地招办领取)。
6.为便于学生管理,请新生将户籍迁入我院。户籍迁移证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档案记载完全一致。
7.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家庭经济困难等证明材料到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并将签订好的贷款合同等材料带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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