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考材料袋需装入下列材料:(1)考生报名登记表;(2)考生体格检查表;(3)参加师范术科考试成绩单;(4)考生初中学籍材料;(5)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2.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实行电子档案管理,考生纸质档案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专人管理,考生录取后,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院校通知书及准考证到当地招考办领取,报到时交给招生院校。
3.体格检查工作由各市(行署)招考办或录取院校组织进行。各市(行署)招考办可在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组织考生体检后将考生体检信息录入并上报。录取院校也可打印体格检查表,组织考生完成体检并将该表装入学生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