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采用信息化管理,组建考生电子档案。
(1)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也可委托有条件的中学承担具体采集工作,考生报名信息使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和人工录入两步骤完成。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采用国家统一的信息标准,考生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四位为市(行署、局、县区)代码;第五位为外语语种代码:英语1,俄语2,日语3;后四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
(2)报名时,考生先填写“2018年黑龙江省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此表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提供给考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完成后,由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或中学负责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做出全面考核后,填写考核结论,签字、盖章,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报考材料袋。
(3)思想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报名结束后,各市(行署)招考办将全部考生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于5月18日前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省级管理端。省招生考试院汇总考生报名信息,随机生生准考证号,由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打印相应考试时间的准考证,加盖公章后发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