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2018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0:57:00 解决时间:2018-06-08 22:05

满意答案

十一、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按语、数、外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优先录取,当每个专业录满时,按志愿顺序从低分到高分调剂专业。

4、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5、男女比例要求,除报考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它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根据用人单位要求)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08 22:05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十一、录取原则: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按语、数、外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原则
十二、录取原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语、数、外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分数和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原则
十一、录取原则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分数和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录取结束后,由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呈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办理(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1、学院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2、录取时,以高考总(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原则?
4:录取原则?答:以单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数学、语文)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答案来源于:2018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生问答(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单独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原则?
六、2022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原则?答:2022年报考学院单独招生的学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按招生计划录取)1、对于面试成绩相同、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参考面试成绩中的举止仪表、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专业能力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择优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原则
六、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第十二条高职专科的录取分数,应在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政策加分,录取时按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照顾录取政策执行。第十三条所有进档考生遵循分数、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顺序录取。第十四条生(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