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内特殊困难补助和校内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前,须先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并依据《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量化评分体系》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新生需在入学前,根据本人和家庭具体情况,本着据实提供的原则,准备以下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待学院9月份进行统一的贫困认定: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相关部门签字盖章;2、学生本人、父母、同胞兄弟姐妹重大疾病历复印件;3、学生本人、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残疾证复印件和电子版照片(每页);4、“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原件;5、家庭全套户口本复印件和电子版照片(每页);6、父母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和电子版照片(每页);7、同胞兄弟姐妹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8、学生为单亲或孤儿的,提供父母或一方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和电子版照片(每页),其它能证明单亲或孤儿的佐证材料原件;9、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证明复印件和电子版照片(每页);10、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农作物受天灾、家庭房屋遭受自然灾害的证明原件;11、家庭低保证复印件(每页)或低保折入款记录(流水)、低保证电子版照片(每页);
12、贫困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和电子版照片(每页);注:低保证和贫困建档立卡证明需上年已年检通过。
2018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新生入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