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2.初试成绩权重占录取总成绩40%;复试成绩权重占录取总成绩的60%,录取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组面试时导师与其他面试专家分别打分,导师所打分数权重占复试成绩的60%,其他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权重占复试成绩的40%。导师打分及其他专家打分情况一并记入面试记录。
4.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导师打分*60%+其他面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分*40%)*60%。
2018年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博士招生专业复试方案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