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成绩测评分数=(专业成绩分数总和÷课程门数)。
2.专业成绩具体包括:
(1)专业必修课成绩;
(2)专业选修课成绩(门数比例不少于50%,门数由学院确定,具体课程由学生选择);
(3)大学外语校内课程教学成绩。该部分成绩为学生在校大学外语课程教学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外语类专业学生为第二外语课程教学成绩);
(4)计算机基础课终成绩;
(5)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根据我校2011年本科课程设置一般具体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近代史纲要”4门课程。
成绩计入方式为取本专业所修读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的平均分。
具体公式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平均分=本专业学生修读思想政治理论课总成绩÷本专业学生修读思想政治理论课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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